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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房地产开发纠纷案件的对策
如何减少房地产开发纠纷,避免矛盾激化,需对症下药,笔者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规范行政管理。我国现行的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数量不少,但主要是房地产行政管理法律,规范政府对房地产企业的管理,对于房地产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大多仅规定了行政处罚,很少规定民事责任,所以在解决房地产开发纠纷时往往会感到无所适从。笔者认为,在住宅质量等方面实行严格的民事责任是减少房地产纠纷的最好办法。另外,还可以由消费者协会或房地产协会制订比较直观操作性强的赔偿计算办法。
各级政府及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主动适应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减少事前的行政审批,加强事后监督,建议在不危害国家安全和业主隐私的情况下,应将房地产有关资料向社会公开,既保护公民的知情权,也有利于管理部门对管理对象的监督。
(二)建立市场监管机制,强化房地产业自律。房地产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资质管理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管理,特别是要做好联营开发审批备案工作,确保项目的合法性。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手册制度,积极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政府应该支持和鼓励具有资信和品牌优势的房地产企业通过兼并、收购和重组,形成一批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要严格规范房地产项目的转让行为,已批准的房地产项目,确需变更用地性质和规划指标的,必须进行公示,并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有必要在政府部门指导下,通过房地产行业组织,建立行业诚信监督机制,强化房地产业的自律。
(三)提升诚信水平,学会理性购房。房地产的诚信,应该说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政府诚信、开发企业诚信、银行诚信、消费者诚信等等,任何一个要素缺乏诚信,而要其他一个要素来建立诚信显得孤掌难鸣,这正如自然界的生态链,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将会导致生态环境失衡。作为一个房地产开发商,不光有开发的含义,而且有与社会及其社会经济、民众和自身共同发展之意,企业要参与市场竞争,必须恪守最高的游戏规则即诚实守信。同时,对失信的开发商应以法律法规形式加以制裁。实践中,典型的房地产不诚信行为如“虚假广告”,“恶意违约”,建议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双倍赔偿”的规定。
房子是一个复杂的消费品,消费者也要学会理性购买,在选购房子时应该了解一些购房常识及国家相关的法规与政策,只有克服购房中的盲目性,才能买到舒心、称心、安心的理想家园。购房时除了考虑价格之外,更应仔细考察楼盘的外部环境、规划布置、技术指标、结构类型、户型、朝向、层高等,在综合分析其性能价格比的基础上,理智做出选择。在签订合同时,除了审查开发商的资质,销售资格外,合同上的条款要细细斟酌,对于常见的房屋土地权属证及房屋交付时间、设计变更、面积误差、工程质量、保修责任问题的处理原则,应该按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的内容写入合同,有必要的可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这样,购买人的利益就能得到切实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