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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有效的方法都有这些!
在建设工程领域,分包是很普遍存在的现象,只要是大型一点的工程,都会涉及到分包,而分包又分为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两种情形,这里万典律师给总结了一些针对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常见问题的部分建议,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分包合同的效力问题。
建筑分包合同是承包商为了将工程合同中的一些专业工程转交给另一承包商(分包商)而订立的一份合同。在建筑工程领域,实务上经常出现。《建筑法》第29条规定:“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
实务中,对工程分包合同效力的认定存在着诸多问题,主要有工程分包和工程劳务分包两种,对工程转包的区分认定存在一定的难度,且本案中实际认定的法律关系并非融资租赁关系,此时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等。
这里从原告和被告的角度 告诉大家遇到问题都要准备哪些材料。
原告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除申请人的身份证外,原告还需要准备建筑施工合同、工程转包合同、有关资质证书、验收证书和其它资料。
被告的抗辩理由是什么
被告人可能会争辩说,原告并没有建筑行业的相关资格,因此签订的施工分包合同无效,其不必支付相关工程款。
相关司法裁判观点
对特殊工程的施工,应遵循招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须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涉及公共利益的公用设施;公共安全项目;
2、全部或部分将国有资金用于或由国家筹资的项目;
3、利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资助项目。上述各项之范围及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规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其他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依法或者国务院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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