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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西藏“一妻多夫”制下的婚姻组织形式、同居方式以及财产继承?
· 一家分开,乞丐一堆
在西藏有句俗语:“一家分开,乞丐一堆。”由于生存环境恶劣、生产力低下,为使家产和劳动力不分散,历史上形成罕见的“一妻多夫”婚姻现象,实行区域自治的西藏自治区对此拥有“变通条例”,规定对执行变通条例之前形成的一妻多夫和一夫多妻婚姻关系,凡不主动提出解除婚姻关系者,准予维持。一妻多夫制在西藏已有上千年的历史,这是保护家庭财产不分散的一种办法。
在一夫一妻的婚姻模式下,几个男丁分家后会造成家中财产的分割,减弱大家庭的力量。而且也会使家中劳动力缺乏,影响家庭财富的聚集。西藏一妻多夫制是在特定的生存环境下形成的,主要存在于农区。西藏地处高原,可利用的耕地面积很少,再加上恶劣的生存环境,小家庭的力量十分微弱,一妻多夫家庭则可以壮大家庭力量。在生活环境和文化都比较相近的喜马拉雅山南北两麓,很多地方至今仍存在一妻多夫家庭现象。
· 如何举行婚礼
一妻多夫家庭的内部关系藏族传统的一妻多夫家庭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和极个别的父子共妻几种形式。但在康区最主要、最普遍、占绝大多数的为兄弟共妻。解放前,谭英华先生在今甘孜地区境内调查的45户一妻多夫家庭,其中兄弟共妻44户,共101名男子,平均每户均2.3人,非兄弟共妻家庭1户,丈夫2人。一妻多夫家庭以而兄弟共妻为普遍,其次为三兄弟共妻。四兄弟以上共妻的只是极个别现象,在昌都丁青县丁青村的一妻多夫家庭120户,丈夫257人,平均2.29人。昌都县妥坝乡9户一妻多夫家庭,一妻二夫7户,占78%,一妻三夫、一妻四夫各一户,分别占11%。
康区藏族的婚姻既有娶妻婚,也有入婚。但一妻多夫家庭均为娶妻婚,尚未发现可几兄弟入女方家的情况。其婚礼习俗与一夫一妻的娶妻婚相同。由于多夫,在提亲时,有的要明确说明是几兄弟娶妻,也有的不说明。举行婚礼时,有三种不同的情况,较多的一种是一人为代表参加婚礼,这种情况大多是长兄为代表娶妻,以后弟弟们逐渐长到后,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从名誉上丈夫变成事实上的丈夫,完成共夫家庭。当然也有少数的例外,代表者不一定长兄。如类乌齐县有一户兄弟共妻,哥哥是跛子,结婚时由弟弟代表婚礼。第二种为兄弟们均参加婚礼娶妻。
如丁青县丁青村的布吉兄弟俩,参加婚礼时兄弟并排坐在一起,妻子坐在旁边。第三种为部分兄弟参加婚礼。如丁青宗色扎部落的泽丁扎巴结婚时,父亲为他们三兄弟娶一妻,但他年龄还小,只有两个哥哥参加了婚礼。结婚时究竟采取哪一种方式,主要视其具体情况而定,如兄弟的多少,兄弟间年龄大小的差异程度,长兄弟与新娘年龄差距,等等,而且同一家庭不同代的人之间也有差异。如布吉是兄弟两参加婚礼,但他们的儿子当代表。
· 一妻多夫孩子如何叫爸爸?
一妻多夫家庭子女对父亲的关系,从称谓可见一斑。一种是称大哥为爸爸,其余为叔叔。在芒康还有称大哥为爸爸,其余的依次为大叔、二叔、三叔的。如果大哥去世,则可称二哥为爸爸。另一种则不加区别,几个丈夫均被一概称作爸爸,这两种不同的称呼方法,有时还共存于同一村庄,如丁青县丁青村就是这样。
不同的称呼方法仅仅是一种习惯,并不意味着子女真正是谁的。在昌都调查过的几户家庭的父亲们没有设想过子女中谁是自己的,谁是其他人(哥哥或弟弟的),反正这个家庭的子女,均是自己的子女,一视同仁。反之子女也一样,对父亲们也一视同仁,也不知真正的生身父亲是谁。子女的所属,从家庭的角度看待的,而不是强调个人。这种习惯也有利于家庭的和睦。
· 对丈夫们必须一视同仁
在昌都,对多夫家庭的妻子,社会上有一种普遍的评价标准,如果能搞好几兄弟的团结又孝顺父母,一家和睦相处,则认为很贤惠,受到舆论的称赞。反之,如果弟兄婚后闹着要分家,则说妻子偏心,会受到舆论的指责。这种观念根深蒂固,大家都知晓。女人在婚后会有长者告戒对丈夫们要一视同仁,不能偏爱某一人,如贡觉县丁卡村的松那讲,她与四兄弟结婚,婚后老人对她讲,对几兄弟要平等相待,搞好团结。因此对多夫的妻子来说,也把这一点看得很重要。搞好团结,除日常生活方面外,与一夫一妻家庭不同之处就是要处理好与丈夫们的性关系。
丁青县丁青村的阿巴与卢呻两兄弟结婚,她自己讲,两兄弟都不错,哥哥老实忠厚,对人好,弟弟年轻伶俐,相对而言她较喜欢弟弟,但在日常生活中对两兄弟一样对待,在性生活上也不偏心,尽量满足,两兄弟对她也很好,身体不舒服时很体谅,家庭十分和睦。
·一妻多夫如何夫妻同房?
夫妻同房,以前的资料记载一般是丈夫在门口放置一个信物表示,其他丈夫就会自然回避。在昌都调查,则有一种新的方法。有的家庭,丈夫们之间有一种默契,并不需要任何明显的方法,自然而然就会知道兄弟中谁与妻子同房,如睡觉时兄弟不在,去了妻子房中或睡觉后兄弟离去等。因每天在一起生活,从一些细微的举动既可知晓,于是其他的丈夫自觉回避。
在一些具体的生活方面,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家庭,不同的人总会有一些适合自己的方法。不像某些制度那样规范,整齐划一。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和劳动分工妻子在家庭中的地位,有人说较高,有人说较低。从昌都调查的情况看,在家庭中妻子处于一种自然的、正常的地位、既没有明显的男尊女卑,也没有女尊男卑之类的文化习俗。但在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却有大致的分工。在一妻多夫家庭,几个丈夫在务农、放牧或经商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往往有一定的侧重,但不严格。
不同的家庭根据各自的特点,既有临时的分工,也有长期的侧重。如芒康县嘎妥镇的土登央培家就较典型。家长土登央培主管家庭经济及家务安排等,妻子玉罗主要做家务事、做饭、带孙女。三个儿子娶仁青曲珍为妻。大儿子主要做生意,二儿子主要干农活(主要是较重的农活,如运肥、运庄稼、梨地、运柴火等),三儿子搞长、短途运输,仁青曲珍主要做一些轻的农活(如下种、田间管理、收割等)。根据各自的特点,有大体的划分。这是生产经营活动较复杂多样的家庭,工种多,分工也较细。
而其他主要经营农牧业的家庭则没这么复杂。大体还是妻子干家务活,带小孩子和做较轻的农牧活,丈夫们主要是干较重的农牧活及出售农牧产品等对外经济活动,其分工的基础主要是根据年龄和性别特点进行的,并不特别歧视妻子,妻子也没有特别权力。
· 家庭财产如何继承?
昌都藏族传统基层社会的整合主要靠的是宗教和地缘组织,没有普遍的、以血缘亲属为纽带的氏族组织(三岩等地的帕措组织除外),普通的农牧民对世系的追溯往往只能说道爷爷辈,或曾祖父辈,再往上能说清的人就很少了。家族的世系观念不强。在家庭中对子女并不存在嫡蔗的区分,一视同仁。非婚生孩子也一样,在社会上也不受歧视。这一点突出地表现在继承权上。
对普遍农牧民而言,继承权主要是家庭财产的继承。一般的习惯,儿女长大后或分家,或结婚离家,家庭财产的划分主要是按在家的人口计算,大多数是每人一份(有的地方给父母多一点)。子女,包括一直在家生活的非婚生子,均是同等的,没有厚此薄彼的制度。如果家里子女多,最后父母留谁在家,也没有制度性的传统。父母觉得谁孝顺,谁能干,而本人又愿意留在家里,则留谁。对于头人而言,继承权除财产外,还存在头人地位的继承,这一点对儿子而言,同样是平等的,不存在长幼的区别,非婚生子也可继承。如丁青宗色扎部落头人泽丁扎巴讲,当时他手下的根保尼扎彭措的妻子没有生男孩。
旗子听说尼扎彭措有一个非婚生的孩子,经证实后,主动将孩子接回家,还当上了根保。另一个定本,与妻子生有一子,孩子长大后去拉萨当了喇嘛不回家了,妻子于是将定本在外的非婚生子接回继承家业。正是这样的习惯为一妻多夫制家庭妥善解决子女问题提供了传统的文化基础。如上所述,一妻多夫家庭的丈夫们对家中子女,在所调查的家庭中,丈夫们并没有刻意弄清谁是自己的子女,谁是兄长(或弟弟)的子女。
在这样的文化传统中,弄清这一点并不重要。而社会上对多夫家庭的子女的看法也是“以家为单位的,外人称其子女也是某家的子女,而不是称某人的子女”。换言之,如果一种文化特别强调男子本人的世系传承的话,单这一点就会使多夫家庭难以存续。
· 一妻多夫是怎样一种婚姻组织形式?
“这有什么好奇怪的,我就有三个哥哥一个嫂子。”罗布猛地吸了一口烟,眼角轻撇看我的反应。
那时候我刚到拉萨不久,一次偶尔的机会听到了“一妻多夫”这个概念,急急找到我这个藏族兄弟去求证。
我被震惊了。瞪了瞪眼睛,半晌没说出话来。
一夫一妻自然是司空见惯,一夫多妻也自小就受古装剧的浸润,但,一妻多夫是怎样一种婚姻组织形式?
我拉着罗布坐下,局促又略带兴奋,甚至不知从哪里问起。罗布自己主动说了起来。
“这其实在我们日喀则地区是很常见的了。”
“难道一个女人属于不同的家庭?”——显然现在是父系社会。
“不是,一妻多夫的女人,都是嫁给亲兄弟们。”
“兄弟们之间,不会发生争执么?”
“不会。”
“他们如果想要和这个女人,比如你哥和嫂子想要发生性关系,应该怎么确定呢。”——这个问题我想了好一会儿才问出来。
“一般如果想要和这个女人(显然他没好意思说嫂子)发生关系,就在门口挂一只鞋子,其他的人就主动回避掉了。”
尽管那天晚上聊了很多,我还是对这种婚姻形式表示无法理解。2012年藏历新年单位放假,我也有时间去罗布家里看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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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家是在日喀则地区白朗县——一个离日喀则市区很近的小县城,原来是从拉萨通往日喀则的必经之路,后来318国道新修之后,就绕过这个县城,整个县城的发展也就慢慢荒废了。这个县最有名的大概就是盛产家具以及蔬菜——蔬菜在高海拔的青藏高原极其少见,白朗县的蔬菜大棚也就弥足珍贵了。
我藏历腊月三十中午到达白朗县的时候,县城已经很少能看得到人了,罗布在县城的唯一一个十字路口等我,然后我们去买了酥油、糖果等年货,他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大概一个小时之后,一个男人开着一辆拖拉机过来了。
“这是我大哥。”罗布说。
我看了一眼,一个约40岁的男人,胡子拉碴,满面尘垢,黑红的皮肤,憨憨地笑着。
我们上拖拉机,20分钟后到达他们村子——在县郊。
首先是进入一个很大的庭院,飘着牛马等动物粪便的味道。我走进去,上二楼。
两层楼的庭院在西藏是非常常见的,有的人家甚至一楼不住人也不安放什么,但就是热衷于住在楼上。
我们上楼,拐过楼道,看到一个妇女的背影,坐在一个类似于我们很古老的那种织布机旁边。
“这是嫂子。”罗布介绍道。
“嫂子好!”我打了声招呼,罗布也用藏语招呼着,妇女转过身来,我才看清了她的相貌。
这一看,倒是让我吃惊了。她竟然看起来将近四十五六岁。皱纹爬满了大半张脸,一块有些油污及尘土的藏式围巾系在腰间,见到我,有些腼腆地呲着发黄的牙笑笑着,干裂的皮肤显得更加粗糙。
她旁边就是罗布的妈妈,在把羊毛纺成线,而她是用那个织布机把羊毛纺成布——也就是氆氇(氆氇在西藏地区广泛被用于制作藏装,帽子,毛毯等等,它手感良好,质地厚实,经久耐用,不似羊毛的袄袍般臃肿,而又丝毫不逊于遮风御寒,便于劳作。它经染色后可以制成各种鲜艳的颜色,又可以用作装饰。)
这母女俩停下来,热情地把我招呼进客厅,倒上酥油茶。
之后又见到了罗布的二哥。30多岁,略微发胖,乱糟糟的头发,脏乎乎的毛衣,油光发亮的一件冲锋衣。藏族的农村人多不讲卫生,这家也不例外。
三哥和罗布的年龄差不多,不到30岁,皮肤黑红但有光泽,脸上棱角分明,没有皱纹,双眼炯炯有神。
我是无法将眼前的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想象成为夫妻。一眼望去,两人的年龄相差在15岁以上,基本就是两代人的年龄了。三哥不似大哥二哥一直在村子里,他常年在外跑运输,见过世面而显得整个人气质不错,相形之下显得更加悲壮。
他第一次见到这个女人的时候作何感想?那个时候他尚年少,大哥新婚,他是否知道男女共同生活的含义?他是否意识到自己将来也要和这个女人有云雨之欢,也要低头抬头都看到她?他第一次和这个女人同床,除了原始的肉欲的发泄,他是否心中有悲伤的情感?
后来我同一些朋友聊起过这个话题。男生的反应理所当然地说,不行,一妻多夫怎么能行。女生的反应有两种,一种是,哇,这个好,我喜欢。另一种,是一听说一妻多夫马上联想到对女性的摧残之类的。在我看来,这分明是对男性的摧残。
“村子里很多都是这样。”下午我和罗布又聊起了这个话题。
“你大哥和嫂子是怎么认识的?”
“父母的意思。结婚前女方没见过面。大哥和父母过去看了看,觉得可以,就结婚了。”
“他们登记过吗?”
“没有。只是举行了仪式。对外说是家里的妹妹。”
“为什么要一妻多夫呢?”
“主要是为了兄弟之间不分家,家族的财产就不至于外流。还有就是女性一般挣钱的能力比较弱,农村会认为女性是麻烦。”——后来我查到还有一点,就是西藏解放之前的农奴时代,需要以户为单位向政府提供差役,称为乌拉差役,一妻多夫也减少了很多负担。
“那么他们生的孩子算谁的呢?”
“叫大哥爸爸,二哥三哥都叫叔叔。”
“幸亏你出门读书了,否则是不是还要和嫂子一起生活。”我笑着对他说。
罗布也笑了笑:“你说得对,但我因此也不能继承家里的财产了。”
“啊?有这事?”
“是的。一旦不共妻,就失去了继承财产的资格了。”
“对了,村子里多夫的有离婚的吗?”
“没有。没听说过。”
“还有,你哥他们总共几个孩子,现在做什么?”
“三个,两男一女。大侄子已经不读书了,在学做木匠及雕刻,其余两个都在读中学。”
晚饭时候一大家子人一起吃面团,由于日喀则地区和拉萨的藏历年并不一样——要早一个月,他们并不特别在意今天,只是看看西藏卫视的新年节目,时不时传来笑声,倒也其乐融融。
入睡时候果然如我之前所猜想的,三个哥哥住一起,嫂子住一小间,父母单独住一屋。
第二天早晨起来,日已三竿。家里没有吃早餐的习惯,一块风干的生肉放在客厅的桌上,谁饿了谁拿刀去削一块过来吃。
妈妈做好饭之后,让嫂子坐下。妈妈拿起一把梳子,慢慢地给嫂子梳起了长发。嫂子一直都很顺从妈妈,家里的一切,也与普通人家无异。
后来一个专门研究西藏的师兄告诉我,一妻多夫现在西藏只存在于昌都地区和日喀则的部分地区。这些地区还有一个现象,就是有很多嫁不出去而独居的女子,但这些女子很多又有私生子,大概是多夫的家庭偷腥的结果——家庭对于这种行为似乎忍耐程度很高。
吕思勉在《中国通史》里提到,“人类的婚姻,是以全无禁例始,逐渐发生加繁其禁例,即缩小其通婚的范围,而成为今日的形态(一夫一妻)的”。一妻多夫说到底还是经济和文化落后的结果,也是西藏一些地区仍是落后的明证。随着经济的发展,教育的普及,这种婚姻形式也将作为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而最终走向湮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