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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中的那么些“弯弯绕”,这“招”帮您少走“弯路“。
好多朋友借着五一的小长假时间, 出去咨询租房信息或者约着房主看房, 为了更好的了解房源, 好多朋友都会选择房产中介来帮自己找合适的房源, 但因为一些事情没有谈好, 导致期间纠纷的发生可就不好了, 这里给假期中看房的朋友“支一招”, 如果在房屋租赁寻求中介时产生纠纷, 到底该怎么做比较好呢?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拖欠租金纠纷。 这类纠纷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企业和个人租赁房屋进行生产、经营、办公,因经济效益发生负增长,随之发生的就是欠租金和因欠租金的大量房屋租赁纠纷;个别住宅出租屋也存在这个情况。 2、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 由于租住双方缺乏法律知识,或怕麻烦、图简便,特别是农村股份公司村民出租房屋时,很少签订书面合同,更是留下了纠纷的种子。 3、损害赔偿纠纷。 房屋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房屋损坏赔偿、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承租人擅自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等。从司法实践看,目前颇有争议的是租赁关系结束后,承租人对房屋所作的装修如何赔偿。 住房租赁 关系 中的损害赔偿 纠纷 与其他 法律关系 中的损害赔偿 相同 ,主要是由侵权行为 引起 的,常见 的有住房 损害赔偿 、人身 或财产 损害赔偿 、住房 共享 者合法权益 赔偿 、租赁 人擅自 赔偿 住房装修 等。 整句智能原创 从司法 实践 看,目前 颇有争议 的是租赁 关系 结束 后,承租人 对房屋 所作 的装修 如何 赔偿 。 4、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在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可以出售房屋,但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在相同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该房产的权利。出租人在出售房屋之前应按规定时间(深圳市规定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 5、转租纠纷。 这属于出租人没有租赁权而出租房屋,房屋的所有权人不予以追认而发生的纠纷。按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时应得到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6、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 房屋的用途是由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利用出租屋从事旅馆、餐饮、娱乐、网吧等经营性活动必须符合有关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在房屋租赁纠纷中为数不少。 1、首先,看两证,细辨真与假。所谓两证,即指房产中介公司既要有房地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又要有工商部门核发的经营许可证。只有两证齐全,才是合法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所以,当你准备找中介公司租房时,一定要先看其是否具备两证。 2、其次,签合同,要细不要粗。在签订租房合同时,消费者一定要把协议内容搞清搞细。作为承租方,一般在选定自己信赖的房产中介,选中介,宜大不宜小。这里的大与小,指的是中介公司的规模。一般来说,规模比较大的中介机构,其专业人员数量多、水平高,信息资源丰富,中介行为也比较规范。 1、调解。房屋租赁纠纷咨询办法之一。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排除争端,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和活动。调解的主体可以是基层群众性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2、仲裁。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活动。仲裁具有“公正及时,程序简便,断案,依裁终局”,可以使当事人避免陷入于官司的旷日持久的纠缠和身心疲惫的针锋相对之中,是一种比较受推崇的争端解决机制。 3、诉讼。有些租赁纠纷不愿意调解或不服调解,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将房屋租赁纠纷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房屋租赁纠纷咨询办法可以通过法院的诉讼活动而做出的判决的强制力,要远远大于调解和仲裁。 最后提醒大家,遇到纠纷一定不要大动干戈,必要时寻求专业的法律人士帮助,万典律师事务所房产部多年主打房产相关纠纷案件申诉处理,用专业的法律知识服务于咱老百姓一直是万典的宗旨。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系专业化、规模化房产领域的律师团队,在多年的维权道路中律师团队已逐步探索出诉讼、裁决、调查、协调谈判等多种程序密切配合的有效维权战略体系,凭借法律与智慧、运用法律武器成功解决当事人的房产纠纷问题。办理了无数经典案例,其强有力的风格、具有智慧的解决问题方法在司法实践中取得了卓越的成效。 业务范围:房屋拆迁纠纷,房屋征收纠纷,引发的行政处罚和刑事辩护案件,全盘战略,办案思路高瞻远瞩、精心谋划,维权战略稳打稳扎,以求完美实现每一位委托人的殷切厚望。打造品牌服务,追求卓越成就,聘请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是聘请了一个高度负责的专业化律师团队。 律师热线:400-1789-688 固定电话:010-8639-303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三街9号金隅嘉华大厦A座1210室 电子邮件:15810784790@163.com https://www.wandianlvsh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