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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介绍 | 毕业季租房有多难!小心中介陷阱!
对于好多在外求学的毕业生来说,初入社会,第一件事便是找个“落脚处”。很多人说,自己从大学毕业进入社会的第一课,是租房给的。然而,在租房过程中,有的人遇到不靠谱的二房东,有的人遇到黑中介,还有的人被“藏猫腻”的平台欺骗。
在毕业租房高峰期,想租到一套适合自己的房子看起来并不容易。那么在租房中都要注意哪些呢?
近期来咨询的就有这样一个案例,张某系某大学毕业季学生,经中介介绍租了一个处房屋,入住后经查发现门贴有违建限期搬走的告示,起初没有在意,但多次有人催促搬走才感觉事态不对,经查询才知道房屋所在居委会对小区内存在违建房屋进行责令腾退公告。而自己刚租的房子才入住几周,加上工作繁忙无法在限期内寻找新的房源,情急之下直接上门咨询,看看如何是好。
近来针对租房季接到的相关租房纠纷直线上涨,这里万典律师给打算给租房的朋友一些小建议,拿好你的笔记本哦!
1、首先尽量找有资质的公司,小中介公司可能会因为房屋合同不完善而引发纠纷,从而给我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在和中介公司签署租赁合同时候,应该认真查明合同中的租期限制,租期限制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
3、针对合同中的解约条件和违约条件一定知晓并了解,合同中约定或法定的解除条件发生后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应条件,以及一方违约,另一方主动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应条件。
4、是否存在转租条款约定,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是否可以转租等相关条件和相关限制。
5,针对中介口碑和入住房源进行前期调查,是否存在违建或者违反房源。对周边小区进行前期调查,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等等。
万典律师建议:通过让张某回忆并取证发现,租赁房屋所在小区的告示发布时间在张某租房合约签订前就已经张贴了,故中介在与承租人签署合约前并未告知其房屋问题,所以中介方有不可推脱的责任,故张某可以起诉中介方合同欺诈以及合同违约等违法行为。并要求相应的违约责任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相关条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最终中介方同意给予张某部分房屋租赁费用退还,并给张某免费找寻新的房屋居住,重新签订新房源的房租租赁合同,并免除张某一个月的房屋租赁费作为补偿。故张某同意其补偿约定故没有正式起诉中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