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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姐跟着离婚6次的郎咸平,最后背负900万债务!
整理人:兰玲
话说郎咸平先后结婚、离婚6次的风流史从来不是什么秘密,其额外的“红颜知已”更是不计其数。今儿下午,圈主再度被一篇在朋友圈热传的郎咸平VS小三的房产争夺战震惊了!
原来郎教授在与第六任妻子的婚姻存续期间给小三以及其父亲各送了一套,但在小三感情转淡后,郎教授想把房子收回来,经过两次开庭后终于如愿以偿,最后空姐出身的小三不仅什么都没得到,最后还莫名为郎教授背上了900万的债务……这经济学、法律学、爱情学交织的劲爆故事令人唏嘘,着实有成为“经典案例”的赶脚。
今日有自媒体爆料称,据公开资料显示,郎教授2011年和第六任妻子和平分手后,曾与一廖姓空姐交往2年多,为她在静安(金额不详)、松江(给廖爸爸500万)买了两套房。一套在廖空姐名下,一套在廖爸爸名下。但在小三感情转淡后,郎教授想把房子收回来,郎教授和廖空姐为了房产争夺开始对簿公堂。
一审:郎咸平主张房款返还败诉
一审开庭时,郎咸平作为原告,要求被告廖姓空姐以及其父亲返还两套房产的购房款。廖家以当初自愿赠予为由抗辩,郎教授败诉。
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赠与的房子只有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才能够撤销。而郎咸平在自愿的情况下为空姐买房,属于赠与行为,且郎咸平没有对于赠予没有其他附加约定,因此不能主张被告返还房款。
二审:郎咸平以前妻名义主张权益胜诉
一般人败诉之后可能就偃旗息鼓了,但朗咸平征战江湖多年显然不属一“一般人的范畴”,为了要回房款,郎教授改变策略,可能与前妻达成了莫衷程度的协议,继而以前妻的名义再次起诉,起诉自己在婚姻存续期间非法处置夫妻婚内财产,要求廖姓空姐和其父亲返还购房款。这一次,郎咸平逆转胜诉了。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之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将共有财产赠与他人属于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因未经配偶同意,故处分行为无效,赠与人的配偶向人民法院主张返还的,应予支持。
神补刀:小三再背900万巨债
被判归还购房款已经够心塞了,但事情还没有结束。在争夺房产的过程中,郎咸平还顺带起诉了一家公司,表示自己2011年向该公司购买了1600万元的铜制佛像等物品 ,当时自己向民生银行借款900万付了第一笔,但物品一直没交割,故要求该公司退钱。而这家公司是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成立于2011年5月,法人代表恰恰就是廖姓空姐。
对此,廖姓空姐称,她的公司只有10万注册资本,这家公司只是郎咸平的壳,贷款一到账当天就按朗教授的指令转到了上海高汉新豪投资公司了,而这家公司正式教授的大儿子郎世玮执掌的“郎基金”。但经过一审和二审,法院最终判决廖姓空姐还款。如扣除注册资本,理论上空姐小三至少得承担900万退款中的890万,为没有进入过自己口袋的巨款背债……
也就是说,最后空姐出身的小三不仅什么都没得到,最后还要倒还郎教授900万,真真是教授彻底完胜的节奏……(本文来自搜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