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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强广州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3 11:00:25

穗建质〔2020〕124号

各区住建局、空港委国规建设局,市安监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夯实应急抢险队伍基础,提高队伍应急处置、抢险救援能力,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广州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工作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8日

 

关于加强广州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应急管理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应急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应急处置、抢险救援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广州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等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广州市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应急抢险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夯实应急抢险队伍基础,提高队伍应急处置、抢险救援能力,实现应急抢险队伍的统一调度指挥,快捷有效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适用范围

广州市行政区划内由住建系统监管的在建项目施工企业应急抢险队伍组织的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培训教育、物资设备储备、训练演练、考核检查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深化应急抢险队伍建设规划,逐步完善“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运行、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工作机制,根据建筑领域突发事件的特点,依托本市施工企业组建应急抢险队伍,承担本市建筑工程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抢险任务。

加强应急抢险队伍管理,完善应急抢险队伍的管理措施,坚持“主动预防、严格管理、加强战备(提高能力或着眼应急),积极抢救”的工作原则,夯实应急抢险队伍基础,认真做好应急抢险队伍体系建设、人员培训、物资储备、完善装备、训练操练、预案演练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应急抢险队伍体系建设

1.各项目施工企业要以正式文件的明确应急抢险队伍的组建、人员任命。须有明确的应急抢险队伍应急抢险指挥、协助、协调体系。

2.各项目施工企业要设置专门的应急管理机构,负责应急抢险队伍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3.各项目施工企业组织应急抢险队伍编制综合和各类专项应急预案以及应急处置手册、指南,在组织、程序、措施、资源等方面要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系统应急预案体系。

(二)加强应急抢险队伍组织管理

4.明确应急抢险队伍人员职责,建立队伍人员花名册,并每月更新人员名册。

5.设置应急抢险队伍要备勤机制,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应急装备、设备和车辆以及人员随时待命,接到救援命令后,迅速开展应急抢险行动。

6.响应时间要求,应急抢险队伍接到应急抢险指令后,应立即集结并赶赴事发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7.服从辖区住建部门或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按程序开展应急抢险行动。

(三)完善应急抢险队伍制度建设

8.制定完善的工作制度和指挥调度流程,指挥人员应具有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知识,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时能做到有效指挥、快速行动、及时处置。

9.建立岗位责任制、队伍考核制、物资、设备管理制、总结评价等管理制度。

(四)维护更新抢险设备物资

10.根据潜在事故的性质和后果分析,合理配备应急抢险所需的各种救援机械设备、监测仪器、物资、交通工具、个体防护设备、医疗设备和药品、生活保障物资等,建立应急抢险物资设备台账,并定期检查、维护与更新。

11.定期开展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应急抢险设备及物资情况自查,及时更新相应台账。应急抢险队伍应确保应急设备、装备和车辆运行正常。

(五)加强应急抢险演练

12.制定训练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应急知识学习、教育、救援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等。

13.按照制定的应急训练、演练计划,做好训练和演练记录和台账,及时总结训练、演练实际效果,持续改进应急抢险工作。

14.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建筑工程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并积极在“安全生产月”“应急演练季”举办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切实提升队伍应急抢险实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