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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婚后以共同财产买房,房产证上只登记子女姓名,房产归属

发布日期:2020-03-26 19:23:52

甲、乙于2012年6月结婚,婚后甲、乙用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登记于其幼子丙名下。2018年3月,甲、乙离婚,问该房产如何分割。

 

案件分析: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后,有时将房屋产权只登记为未成年子女一人。但这并不意味着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即为该未成年子女,而应考量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因此,除非有相反的证据,否则通常仍然将该房屋视为夫妻及未成年子女共有财产。但是,对于因房屋产生的债务,应由夫妻负责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