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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拆迁补偿,要钱还是要房?
遇到拆迁补偿,要钱还是要房?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逐渐发展,城镇化建设也在不断进步,很多的地区都在进行改建、拆迁......很多的地区拆迁都是采用补偿款或是补偿房屋的方式来进行补偿,在这个过程中是选择房还是选择钱对于被拆迁户来说是一个难以抉择而又必须面对的问题。我国的法律给予了被拆迁户有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的权利,那么我们应当如何选择拆迁补偿,又有哪些利弊?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在补偿方案中,拆迁方一般会作出两种补偿方式,即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自己选择以哪种方式接受补偿。在选择前被拆迁人还是要做好调查了解,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来进行补偿。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拆迁补偿中应用最广的补偿方式,是广大被征收人最多的选择。货币补偿的标准,一般是根据征收公告发布之日房地产的价格来确定。
货币补偿有利的方面:
一、拆迁人能尽快能拿到钱,这对需要用钱的人来说实在是再好不过;二、拿着货币购买房屋,不受地点、价位、面积等条件的限制;三、许多拆迁安置房的质量无法得到保证,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选择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有弊的方面:
相较于房屋置换来说,是可能会失掉原房屋的地理优势。因为涉及征地拆迁的地区肯定是具有商业价值的,比较具有发展前景的地段。这样的地段比起其他比较稳定的地区房价上涨的空间还是比较大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可能就会失去这种未来发展空间,这是货币补偿的缺点。
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异地安置,另一种回迁安置。
回迁安置:是指征收部门或开发商对被拆迁地块征收完毕后,实施工程建设,建设完毕后,被拆迁人再搬回原址居住。
异地安置:是指被拆迁人不能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其他地块上的安置房。
产权置换有弊的方面:
近些年房价也是不断上升,选择房屋置换,算是一项收益不错的投资;搬迁后周围住的都是以往的邻居,生活非常便利,也是非常诱人的。
产权置换有弊的方面:
有的被拆迁人,在房屋拆除之后到安置房交房前的这段时间,没能得到妥善的安置,虽然损失不算大,但确实影响了安置人的生活水平;其次,实践中还存在安置房迟迟不能交房的问题;最后,还存在安置房的质量、环境、面积等条件与描述不符的情况存在。
满足条件再签字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拆迁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其中的环节,避免利益受损,以下4个条件没满足,可以拒绝签字!
一、拆迁前必须公示
在拆迁之前,当地都会向拆迁区域发布拆迁公告,阐述拆迁原因、期限及拆迁单位,广为张贴,家家户户都须了解拆迁事项,方便拆迁者行使自己的权利。
二、空白协议书绝对不签
开发商有时为了快速达成协议,采用口头承诺的方式应付被拆迁者,或者给你一份格式协议,很多地方都是空白,这时候我们要记住,口头上的承诺一定要用书面形式表现出来,合同不能留白,必须填满,防止开发商时候不认账或涂改。
三、确定拆迁主体的合法资质
要注意,具体执行拆迁的企业必须具有相关部门审批的合法资质,否则可能损害我们的权益。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只有县级以上部门才有审批房屋拆迁的资格,乡、村不属于拆迁征收房屋的主体。
四、拆迁顺序别搞错 拒绝拖欠款项
正常情况下,确定拆迁后,都是先签协议,然后给补偿款,最后才拆迁。有时候开发商为赶工期,会催着拆迁户先搬迁,承诺后续给补偿款,这是违背国家拆迁规定的,一旦遇到开发商资金链断裂跑路,房子被拆后补偿款却拿不到,只能吃闷亏。
结语
万典律师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进行征地拆迁时,无论是产权置换还是货币补偿,被征收人都是有着自主的选择权的,对于房屋征收来讲,国家给了被征收人选择的权利,既可以选择产权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这样的目的就是尊重被征收人的选择权,征收人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分析两种补偿方式的利弊,也可以咨询专业的拆迁律师为您进行指导,从而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补偿方式,可以尽可能保障利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