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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荣成酒店征收
山东荣成酒店征收
原告:兆XX
委托代理人:王卫洲 夏涛 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荣成市人民政府
委托代理人:林XX 黄XX
山东荣成的兆某经人民拍卖,取得了一宗破产国有工厂的建筑,获得产权后兆某将其进行装修改造用于开了一家酒店,酒店的生意一直很好,兆某很高兴,但是在2014年这家酒店面房屋征收,因为补偿问题陷入了困境....
房屋被征收,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行政复议
兆XX房屋位于荣成市XXX号,2015年荣成市人民政府发布《荣成市人民政府关于房屋征收决定的通知》,由于绿化项目的建设的需要,需要征收兆XX位于该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由于该地段地理位置不错,商业经营获得的利润还不错,由于补偿极不合理,因酒店的土地原本属于工业用地,且系划拨土地,征收部门不给补偿,而对于地上建筑物,只给建安成本价的补偿,兆某几乎血本无归,为了生存兆某只好走上维权之路。
维权之路不顺,复议被维持
兆XX经人推荐找到北京Xx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法律维权,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无奈,复议决定认为被申请人(荣成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符合法定条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程序合法。最终维持被申请人荣成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一次交锋失利了,此后征收部门越发施加压力,兆某显得非常被动。
提起行政诉讼后,仍然受挫,更换律师,万典律师介入
议被维持以后,提起行政诉讼,但是仍然屡屡受挫,兆某某内心失望至极,本来想着可以依靠行政复议能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却最终只能草草收场。兆某某觉得不能坐以待毙,打算更换律师来扭转局面。听到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在山东办过不少震惊全国的答案,帮助弱势群体获得了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听完兆XX的陈述以后,律师指派王卫洲律师、夏涛律师担任代理人。律师介入此案后,立即展开研讨,全面更改兆XX原来的办案路线,并深入调查取证,发现此次政府在征收的过程中政府有很多的违法之处。
违法点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为了充分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发表意见的权利,为给与被征收人充分考虑,商议、准备事件,一深入全面了解被征收人的意见,故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而在此次征收中,政府征求公众意见并不充分,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违法点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于补偿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而在此次征收方案中,仅提供了货币补偿方案,没有产权调换,侵犯了被征收人的选择权。
违法点三:经过调查发现,规划红线与实施征收的范围不一致。被告的项目不符合房屋征收地块的专项规划,且被告没有提供该项目符合转向规划的证据,依法应当由被告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双方和解,被征收人获高额补偿
本案开庭时,律师将被告违法的问题和证据一一举出,形势迅速有利于原告,之后被告为挽回败局,又重新提交新的证据到法院,万典律师指出,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证据规定,政府举证已经超过举证期限,不予执政。第二次开庭以后,征收部门多次找兆XX打来电话,告知王律师,征收补偿已经处理完毕,与政府达成和解,协议签了补偿到位,兆XX撤回起诉,本案圆满结束。
附: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