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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 楼上把厨房改成厕所,楼下的住户会同意吗?法院这样判了!
很多业主认为自家房屋装修,加建、改建都是很平常的事,我的房屋我做主,即使变更了房屋内部区域的使用功能,甚至将房间或阳台改成卫生间、厨房,别人也无权置喙。但事实果真如此吗?这里万典律师用案例带您了解!
2014年,刘某装修房屋并入住。装修时,刘某改变房屋原户型,将客厅的公卫拆除,拓宽客厅面积,又将厨房改为公卫,导致公卫正对楼下厨房。
2016年,李某购买刘某楼下的房屋,装修后于2019年入住。装修中,李某发现有一根管道从楼上的401房穿透楼板、进入其厨房顶部区域,并一路拐入其主卫卫生间后接入卫生间主管完成排水。入住后,李某在厨房做饭时经常听见该管道的排水声音,内心十分膈应。李某于是将楼上邻居起诉至法院,要求邻居将改为公卫的厨房恢复原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法院审理认为,厨房和卫生间的功能明确,对其建造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5.4.4明确规定了:“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餐厅的上层”。城乡建设部在发布《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中明确规定该条为强制标准,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刘某不应将卫生间设置在下层厨房的上方。刘某将厨房改造成公共卫生间,不仅违反了国家强制标准的要求,亦有违公序良俗,给下层住户造成心理不适,对其居住生活亦会造成不良影响,刘某应恢复原状。
刘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其房屋中由厨房改造的卫生间恢复原状。
这里万典律师告诫您
对自身房屋内部进行装修,也是有禁止性规定的。将房间、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是不允许的,这固然有防水的考虑,同时也是考虑到使用功能,设想一下,楼下的住户在卧室休息,楼上的住户却在使用卫生间,楼下住户是什么感受。广大居民要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好相邻关系,在装修时尽量不要改变房屋固有的基本格局及功能。
相关法律补充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也有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3、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4、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也有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
2、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改变房屋用途,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3、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或者将卫生间改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和厨房的上方。
4、破坏或者擅自改变房屋外观。
5、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6、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改建物业共用部位。
7、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
8、损毁树木、园林。
9、存放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存放、铺设超负荷物品。
10、乱丢垃圾、高空抛物。
11、发出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或者影响邻居采光、通风。
12、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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