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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 婚后在房本上添加自己的名字,房子就能一人一半了?法院判决:不支持!
生活中,大家普遍认为结婚登记后只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房子就理所当然变成一人一半了“你爱我就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吧”成为了检验真爱的重要标准。
可是房产证上加配偶的名字房产真的就一人一半了吗?
2019年2月,男方与女方通过相亲网站相识,后即确立恋爱关系,2019年3月起共同生活。2019年10月14日,男方与女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均系再婚。
男方婚前购买了位于嘉兴某小区的房屋一套,2018年5月,男方结清该房屋按揭贷款。2019年1月,男方与农商银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以该房屋作为抵押财产。
结婚后,女方提出将房屋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男方考虑到再婚不易,为了维持婚姻,答应了女方的要求。2020年4月16日,公证处对该房产进行了财产公证,双方约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该房产项下产生的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
然而,时隔一个多月,两人多次因经济问题发生矛盾,感情濒临破裂。女方称对自己的丈夫心灰意冷,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财产。
经评估,该房屋市场价格为345万余元。该房产目前欠银行抵押货款本金129万元及利息。
另查明,2019年3月以来,双方即有大额资金往来。2019年6月开始,双方共同经营鞋子、口罩等生意。
双方均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对离婚无异议,故对女方要求与男方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房产分割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双方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女方权益等原则判决。讼争房屋由男方婚前购买,购房款、税款等全部付清,现虽然登记为双方共同共有,但这不当然意味着双方各半享有房屋权利,也无证据证明男方有将房屋50%份额赠与女方的明确意思表示,故考虑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并兼顾照顾女方权益等因素,可酌定由男方享有80%的份额,女方享有20%的份额。
此外,法院依法对双方银行存款、股票、经营资产、房屋贷款等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作了分割。
万典律师提醒您
不少人认为,既然登记在双方名下或是加上了配偶的名字,房子理应有一半属于自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即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案涉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但并非一律平均分割,法院会根据房屋出资来源、双方在婚姻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否共同生活等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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