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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多年依旧拿不到证,北京市就此推出新政策!
购买五证二书齐全的房子,多久才能拿到房产证呢?没买过房的人不清楚,买过房的人可能也搞不明白。掏空所有积蓄的老百姓,买一套房子,却在办不动产证上遭遇“拦路虎”,有家似无家的状况今天将会有所改变。
今日,北京正式对外发布营商改革5.0版。新闻发布会上,市规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本市在不动产登记领域将推行的改革新举措。据悉,除了实现购房资格审核结果实时可查外,本市还将推动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探索实现“交房即交证”。在不动产登记大厅,本市将提升服务效能,继续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环境,增加登记“综合窗口”数量。目前,2021年全市综窗数已增加50余个,有效缓解了登记需求压力。
一批业务可以在网上办、少跑腿。相关负责人说,在企业间存量非住宅交易登记、个人间存量房交易登记、抵押权首次和注销登记、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以及查封登记均已实现“全程网办”的基础上,本市推动个人间自行成交、个人与企业间存量房屋买卖、夫妻间房屋转移、依据已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转移登记等各类业务“全程网办”,其中个人间自行成交、夫妻间房屋转移登记业务“全程网办”功能已于今年下半年上线,另外还上线了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登记、补证登记、换证登记“全程网办”功能。
同时,相关部门将推动新建商品房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同步办理,探索实现“交房即交证”,将通过开发“新建商品住房转移登记全程网办”功能,缩短交房与领证的时间间隔,有效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避免产生群众购房入住多年拿不到产权证的问题;推行不动产登记税费合并缴纳,缴款人只需进行一次网银支付操作,即可同时完成税款和登记费的缴纳。
但在实践中拿不到房产证的原因其实有很多,但开发商无论如何,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这里万典律师为您总结了如下几点,希望可以帮您规避掉其中的风险提高您的拿证速度。
一、房产证陷阱
合同不明确约定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也未约定开发商逾期办证的赔偿责任,这样就无法保证购房者在合理时间内获得房产证,从而落入开发商设计的陷阱。这方面的陷阱主要有两个,分别是办证期限陷阱和房产证代办陷阱。
1、办证期限陷阱
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开发商都知道若由于自己的原因而未在约定期限或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帮购房者取得房产证的后果。因此,开发商一般会在办证期限内设置陷阱,或不做明确约定,或有意延长时间,以躲避相关的赔偿责任。为此,购房者一定要争取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办理房屋登记和
2、房产证代办理陷阱
当前,房屋买卖过程中,房产证大都是由开发商或某指定中介机构代为办理。在房产证代办过程中,这些代办机构往往会要求业主们预交维修基金和契税,这就为代办机构利用集中起来的一笔巨额资金获取利息提供了方便,代办机构甚至故意拖延时间,以获取更多的利益。这时,购房者面临钱、证两空的巨大风险。所以,为避免此类陷阱,购房者有权自己办理房产证。
二、房产证陷阱的防范
办理房产证过程具体包括初始登记、转移登记等过程,其中初始登记只能由
房屋竣工后,开发商首先要进行初始登记。初始登记就是确权,根据法律规定,新建的房屋,申请人应当在房屋竣工后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
初始登记,并应当提供用地证明文件或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房屋竣工验收资料,以及其他有关的证明文件。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审查、审核、测绘、审批后,确权完成,开发商取得“大产权证”。
然后就可以进行转移登记了。购房者办理房产证的行为就是转移登记,购房者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内申请办理产权证。
为了避免开发企业与产权登记机关互相推卸责任,《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现实生活中,合同条款约定不明而产生歧义是大量房屋办证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如果由开发商去办证的,最好在合同中注明,卖方办理完初始登记后,还附有为其主动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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